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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幅度怎么把握?

对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幅度怎么把握?

 

     

对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幅度怎么把握? 《关于办理减刑,假释案件详细应用法律若干题目的划定》:  第六条 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,假如确有悔改表现的,或者有立功表现的,服刑二年以后,可以减刑。

     减刑幅度为: 对确有悔改表现的,或者有立功表现的,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,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        
第七条 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,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两年之内不予减刑;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,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。

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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