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罪犯减刑的前提

罪犯减刑的前提

 

     

  罪犯减刑的前提   被判处无期徒刑,有期徒刑的罪犯,在服刑期间,假如当真遵守监规,接受教育改造,确有悔改表现的,或者有立功表现的,可以减刑;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,应当减刑: 
  一,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流动的;
  二,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流动,经查证属实的;
  三,有发明创造或者技术革新的;
  四,在日常出产,糊口中舍己救人的;
  五,在抗御天然灾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,有凸起表现的;
  六,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。

     
 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,判处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;判处无期徒刑的,不能少于十年;判正法刑缓期二年执行的不能少于十二年。

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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