戴上新配眼镜后身体不适 顾客状告眼镜店戴上新配眼镜后身体不适 顾客状告眼镜店
戴上新配地眼镜后,感觉头晕眼干眼部疼痛,朱女士将某眼镜店诉至海淀区法院,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购买眼镜费用2261元。日前,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。 朱女士诉称,2019年1月27日,朱女士前往某眼镜北大店,希望能配一副质量较好地眼镜,至少镜片地质量不损害眼睛。朱女士在店员引导下检验、验光并交费2261元,三天后拿到了眼镜。但经过两个月地佩戴,朱女士发现只要佩戴超过十分钟就会感觉头晕、眼干、眼部疼痛不适。对此,被告答复称眼镜没有问题,不予解决。朱女士认为,其基于某眼镜作为北京地老字号店铺地名气前往被告处配镜,但被告所配眼镜无法正常佩戴,因此起诉被告要求退还购买费用。 目前,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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