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事故调解的时效多久交通事故调解的时效多久
1、交通事故调解的时效多久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、义务人1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,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。并于8日内制作调解书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、地点,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。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10日 (1)造成人员死亡的,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; (2)造成人员受伤的,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; (3)因伤致残的,从定残之日起开始; (4)造成财产损失的,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。 2、交通事故调解流程 1、提出调解申请 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,应当事双方协商1致,共同提出书面调申请。提出调解申请的期限为十日,自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1级交通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算。 2、调解的参与人员 下列人员可参加调解,但任何1方的人数不得超过3人。 (1)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; (2)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; (3)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。 3、调解开始时间 因事故造成的损失不同,调解的开始时间也不同: (1)造成人员死亡的,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; (2)造成人员受伤的,从治疗终结之日起; (3)因伤致残的,从定残之日起; (4)造成财产损失的,从确定损失之日起。 4、调解程序 (1)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、义务; (2)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; (3)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76条的规定,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; (4)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,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,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规定执行,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、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; (5)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。 5、调解期限 调解的期限为十日,自调解开始之日起算。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,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,由各方当事人签字,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,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。 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,应当终止调解,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。 6、调解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1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,并记录在案: (1)在调解期间有1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; (2)1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; (3)1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的。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交通事故调解相关知识点。应对交通事故是1个复杂的过程,实践证明,由具备1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,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,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,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,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。有相关问题,可在线咨询律师之家律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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