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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是否要负责偿还债务咸阳刑事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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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是否要负责偿还债务根据《担保法》第2十3条规定,“保证期间,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,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,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,不再承担保证责任。”这里,法律条文的表述虽然是“债务人转让债务”,但其立法宗旨很显然是保证原债务人的稳定。《担保法》是为保障债权人权益的。其中第十8条第2款中表述的是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的。这比之于债权人的债权没有如期受偿,虽然在总体上看是1个意思。但这种措词的差异,也可以看出《担保法》的保护点是约束债务人履行债务,而不是着眼于债权人是否得到清偿。由此可以认为,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的情形不应包括死亡这1事件。根据《担保法》第2条规定,“在借贷、买卖、货物运输、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,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,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。”就这个意义而言,担保所承担的责任应该以经济活动为内容,担保的内容是不应该含有死亡事件发生的。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,对于这种情况的话,那么要看双方在当时签订的合同是怎样规定的了,1般来说的话债务人死亡这种情况是属于无法避免和阻止的担保人1般不需要承担责任,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。 华律网温馨提示: 《民法典》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,《合同法》《担保法》同时废止。如果您涉及《民法典》规定的债务问题# 点击这儿#进行查看!若需帮助可#咨询华律网债权债务律师#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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