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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妇驾车被撞流产 索赔万元精神损失

孕妇驾车被撞流产 索赔万元精神损失

 

日前,密云法院受理一起孕妇驾车被撞伤流产,向肇事方索赔1万元精神损失费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。   原告张女士诉称,2007年10月16日,其驾驶小客车与丈夫李先生一同外出,行至密云县密关路沙河铁桥南侧时,遇某混凝土公司的司机王某驾驶水泥罐车从后面同向行驶,水泥罐车前部撞到张女士车尾部,致张女士车与护栏接触,造成张女士受伤、流产,乘车人李先生受伤,小客车损坏的交通事故。事后,张女士一家与混凝土公司就损害赔偿问题未能达成协议,故张女士、李先生诉于法院,除要求混凝土公司赔偿二人的医疗费、交通费外,还要求赔偿车辆贬值费3万元及因张女士流产造成的精神损失费1万元。   日前,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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